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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关于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3-03-3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3224莲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莲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丽所作的《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司法为民、质效为本、创新出彩,进一步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打造“全域美丽、全民共享、全国闻名”的生态名县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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