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1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8年8月29日莲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莲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财政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7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7年全县财政决算的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莲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莲花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依法治税,促进财政持续健康发展;依法理财,全面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科学调度安排财政资金。同时,要加大财政改革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财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财政部门及预算执行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增强审计监督意识,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盘活存量、优化结构,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财力保障。
莲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