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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代表“饮水安全环保行”调研视察的报告

时间:2018-02-24    点击: 次    来源:县人大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计划安排和《2017年莲花县“饮水安全环保行”活动方案》的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县人大常委会彭文华副主任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办主任陈建华、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办主任朱亚兰为副组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协调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组织协调下,环保局、农业局、水务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乡镇进行自查;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检查发现的代表性问题和区域进行督查、视察,并对调研、检查、督查和视察过程中所见所闻又与环保局、农业局和水务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座谈,最终对整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目的是助推解决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饮水安全”问题,为推进县委确立的争当生态文明先进示范县做出贡献。现将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一)我县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常住人口27.74万人,其中城镇居民8.36万人,农村居民19.34万人。位于县城西南部的莲花县自来水公司是城区及相邻地区唯一的供水主体,取水口为临近城区的凫水河下游河水,供水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凫水河流域面积163平方公里,主河道长29.4公里,流域平均年降水量为1630毫米,年径流量1.4亿立方米。自作为自来水水源以来,即使是偏旱年景的枯水季节,也没有出现过取水困难的情景,更没有出现过因水质问题而影响正常供水的事件。跟踪2016年——20173季度前水质监测结果,水质长期达Ⅱ~Ⅲ类地表水标准。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脱贫攻坚战的深入,目前农村已建成“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13处,饮用水源为水库水、山塘水和山泉水。还有部分分散式农村居民自备水井饮用水水源为地下水。

(二)我县水库水环境基本情况

全县36座小(二)型以上水库中,现完全退出承包的水库有7座,没有退出承包有28座,其中人放天养鱼有26座,饲料养鱼有2座;水库周边禽类养殖有3座、猪、()畜生养殖有9座。承担安全饮水水库有10座,没有退出养殖且承担安全饮水水库有8座。

二、确保“饮水安全”的工作成效

(一)饮用水源地得到保护

一是划定水源保护区根据《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和出台了《莲花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方案》。一是对城区饮用水源地划定保护区,明确一级保护区为自来水公司取水口至凫水河毛家桥和取水口下游100米的水域、滩地及河道两岸,外延200米陆域。二级保护区为自来水公司取水口起,沿凫水河上溯至何家坊水域和滩地及河道两岸外延1000米的陆域。通过设立界碑界桩及警示标志,设置隔离带防护栏防护等方式,防范人畜在准保护区内活动。共设立界碑界桩4处,警示标志20余块。同时组织人员定期对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巡查和看护,防止人畜活动破坏或污染水源。二是针对全县千吨万能饮水工程,按照本辖区内的实际划定了一、二级保护区,并设立公(警)示标志15块。

二是开展了农村水环境政治全县结合河库长制及农村清洁工程,开展了河流(水库)水环境整治,对垃圾及废物进行收集、运输、分类处理,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厨、改厕,大力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全县13个乡镇均建成了污水处理站是(规模为50/日),解决了农村污水乱排的难题,确保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安全。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莲花县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加强水库水质保护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本县小(二)型及以上水库的养殖和周边污染水源等问题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部门及水库管理单位(权属单位)职责,明确提出水库实行人放天养退出养殖,特别是饮水水源水库必须退出养殖承包。

三是开展了全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出台了《莲花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莲花县畜禽养殖区域规划》等文件。从养殖种类、所处区域(禁养区、限养区)、治污设施、排污情况、临近河道及整治关停所需资金等方面,对各类规模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查,在此基础上完善出台了《莲花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运来为组长,县委常委、农工部长贺添华,副县长朱敏美为副组长,13个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共召开专题推进会2次,开展现场督查6次。现已关停8家不符合有问题的规模养殖场。并明确在限养区内,不再批复新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的申请;在可养区,现有的畜禽养殖场要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总量控制,达标排放。

四是企业水污染有效治理我县企业废水排放主要集中在县工业园区。有江西大地制药、宝海微元、侨锋实业等医药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活废水。其中大地制药、宝海微公司等重点污水排放企业均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按照上级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市、县环保部门在线平台联网,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

(二)日常安全监管得到加强

一是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管。水务部门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实施“6个禁止”。环保部门严格按照“一源一档”的要求,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在保护区的边界设立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并定期向沿河居民环保宣传单。每月对水源地开展1-2次日常巡查,形成巡查记录。

二是对企业排污的监管。环保部门定期对工业园企业排污进行检查和采样监测,监督企业环保管理、环保设施和治理意识不断提高,以实现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加大污水处理厂监管。督促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完善,确保园区所有企业废水全部收集处理。

三是对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管。在限养区不得改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现有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应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生态化改造;在可养区现有的畜禽养殖场要适度规模化养殖,优化养殖小区布局,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时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以“联合执法”,加强督促检查和打击力度,促进畜禽养殖场现有治污设施发挥效用。

(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重视

一是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基本配套。全县共筹措上亿元资金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已建成污水管网总长度40余公里。今年又计划在城区改造或建设污水管网10.2公里。建成后可有效收集城区内生活污水送进行处理,能大大降低污水对水域环境和空气环境的污染。全县13个乡镇均建设了污水处理站(规模为50/日),解决了集镇污水治理。管网改造和技术提升,使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得到提升。水量和进水浓度较上年有明显改善。从6月份起进水量和进水浓度稳定在0.8万吨/日和132mg/L以上。

二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和管网已全面建成,已在11月底通水调试。园区生产废水基本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

三是第二自来水厂的建设。为缓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与供水能力不足的矛盾,改变单一水源供水现状,从2015年起,我县启动了第二自来水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计划2018年取寒山水库优质水水源,为城区居民提供洁净自来水,达到中远期供水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

三、“饮用水不安全”问题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有待加强

1、县城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沙洲屋桥——凫村桥),农村污水直排河道、垃圾随意倾倒,不规范家禽家畜养殖产生的粪便直接溶入水体。

2明确饮水水源水库必须退出养殖承包的没有到位。至目前为止,全县被承包养殖的有35座小(二)型以上水库,现完全退出承包的仅有7座,还有28座未退出。其中人放天养鱼有26座,饲料养鱼有2座;水库周边禽类养殖有3座、猪、()畜生养殖有9座(含将军水库)。承担安全饮水水库有10座,没有退出养殖且承担安全饮水水库有8座。周边有污染源的有7座,明显有不同程度污染的有楼梯磴水库、河江水库、半冲水库、愁猿岭水库、南塘水库、长丘田水库等6座。

(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作有待提升

在县工业园内,我们查看了几家企业,有些企业环保意识不强,对环保工作不太重视,缺乏环保责任,为节约环保治理成本,有擅自停用或闲置废水治理设施行为,有偷排漏排现象,尤其固体废物的排放没有察觉到正当途径。个别企业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老化落后,处理效果不佳,存在超标排放现象,严重影响了园区和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目前,县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还有部分管网没有接通,不能如期通水调试。

(三)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作刻不容缓

我们到县工业园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了解,该厂每天处理生活污水8000吨(设计处理规模1.5万吨/日),收集了全县城区生活污水的85%,说明还有15%的城区生活污水部分没有收集起来,还存在乱排乱放问题。目前,水务及住建部门加大力度改善污水管网建设,逐步提升污水收集率。

四、确保“饮水安全”的建议

(一)加强协调,明确责任

1、城区饮用水源根据《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已制订和出台了《莲花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方案》,划定了保护区,明确了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并设立了界碑界桩4处,警示标志20余块。但是,以上这些做法仅仅流余形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各司其政,互相推诿,致使城区饮用水源管理放任,乱搭乱建,随意饲养、随意排灌、垃圾倾倒。为此,建议县政府要结合河长制和农村清洁治理工程的要求,建立一个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全面落实水源环境污染防治负责制。

2、切实加大对饮用水水库污染的治理。一是要对水库有污染的畜禽场依法整治、乃至关停、搬迁;二是要全面退出水库养殖承包。目前造成我县水库污染主要有三种原因:一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水库养殖承包年限长、补偿大而难解脱;二是由于养殖方式上的矛盾,原来畜牧行业提倡立体化,现在提倡规模化;三是养殖管理上形成了盲区,养500(含500)头猪以上是由环保局监管,500头以下由农业局监管。以上情况,单靠一个或二个部门来管理,力量显得很单薄,要彻底根治养殖污染,还必须要有强硬的行政措施和严格地执法来保障。建议县政府统一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纳入考核、形成补偿机制,这才能做好水资源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大投入,提升工业园区基础建设能力

在工业园区内应要建立一个标准化垃圾中转站,妥善处置企业生产生活垃圾,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建立集中供热设施,鼓励企业逐步减少煤炭使用量,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代替。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早日通水调试,减轻园区污染治理压力。进一步推动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改造工程,不断提高进水量和进水浓度。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惩处力度

    人大代表在调研、视察和座谈过程中,了解到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和县环保局等政府职能部门有执法权却没有相应的执法队伍和执法保障体系。有的缺人,有的缺编,有的还缺经费,软硬件建设与执法要求、执法环境不相配,难以形成拳头。因此,建议县政府给这些执法部门的保障要到位,打造一支支高素质、高水准的执法队伍,对水环境污染者坚决采取“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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