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24 点击: 次 来源:县人大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依据人大对同级政府财政监督管理的职能,为强化对政府性融资使用绩效的有效监督,推进我县光伏产业扶贫健康的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2017年10月28日至30日,由县人大财经委牵头,组织县改委、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县莲宝投资公司、部分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企业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对我县光伏扶贫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通过深入分户安装贫困户实地调查、到资金管理单位了解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召开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县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维护、管理以及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的情况,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认为项目实施后给贫困户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并对今后项目的发展和后续管理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响应中央扶贫政策,切实落实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拓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途径,支持贫困户增收脱贫,验证光伏发电效益,探索可持续的绿色增收减贫模式,我县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作为,高位推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自2016年3月份实施光伏产业扶贫项目以来,全县共计投入资金1.96亿元,建成分布式光伏电站5922个,装机29.61兆瓦。其中户用屋顶光伏电站2818个,装机14.09兆瓦,户用集中电站33个、3104户,装机15.52兆瓦,项目覆盖157个行政村,惠及贫困人口23688人。在全省2017年光伏扶贫扩面工程视频会议上我县受到了省领导点名表扬,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二、检查任务与成效评价 (一)调研任务 这次调研的主要任务是:依据《莲花县光伏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深入到项目实施地检测光伏设备材料与施工安装质量,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规范建设;进入发电效益差异典型的农户和集中电站,检测发电量,分析发电差异原因;探讨并网配电技术及电能参数设置,寻求提高发电效率的技术措施;了解并网发电、登记注册程序及手续,争取电费与补贴资金按规定落实到户;了解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程序及使用情况,座谈加强项目运营管护机制建设,促进项目效益的高效、持续和稳定。 (二)对成效的评价 一年多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县光伏产业扶贫工作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布局、电网设施条件,通过光伏办精心组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供电公司大力支持,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对从茫然接受到积极参与,取得良好效果。 1、项目生态环保,契合了生态涵养发展建设。光伏发电具有良好的经济、扶贫和生态效益。全县建成的29.61兆瓦光伏电站全年可发电3000万度以上,按现行电价收益约2940万元,在支持贫困农民增收的同时,还节省标准煤,减少碳粉尘排放、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推广生态绿色环保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享受国家现行光伏发电政策,贫困农户得实惠。对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在2017年6月30日以前按0.98元/度结算(按本地标杆电价0.4143元和国家补贴电价0.5657元)。 3、创新跨业态高新技术项目实施,拓展了开发扶贫新途径。一是以乡村为主导,尊重群众权力,民主讨论决定项目事宜;二是瞄准特困村、贫困户,深入宣传动员,实施差异扶持政策措施,实行贫困户自愿申请;三是积极推进,由县政府筹集项目资金,制订《光伏扶贫工作指南》、《光伏扶贫主要设备技术标准与要求》,推进规范建设;四是公开招标采购,保障设备和工程质量;五是严格纪律,把设备采购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点,确保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4、打造建设一体化智能平台,加强了项目运营监测维护管理。政府出资安装监控设备,采用电脑PC、手机APP终端实时监控电站运行及发电效益,监测发电并网状态,提示设备故障报警,远程采集发电数据。应用“互联网+光伏”一体化管理平台,利用监测采集的数据,比对同功率电站效益,诊断发电差异原因,为加强电站运营管护,提高发电效益,确保安全生产,降低维护成本,提供了有效手段,同时为监测贫困户发电收益,动态调整贫困户,实施精准脱贫提供有效依据。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抓好光伏产业扶贫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光伏扶贫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县光伏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推进机构,形成了统筹推进、纵横联动、协调有力的工作格局。同时,结合莲花实际,县光伏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和下发了《莲花县光伏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自2016年开始至2018年用三年的时间完成6000户、每户5千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安装,完成61个贫困村村级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的安装,使每户贫困户在今后二十年的时间中,每年平均增加2500元左右的光伏电站售电收入,为莲花的脱贫攻坚战起到强有力的助推作用。 (四)资金的保障管理绩效 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择优确定了实力雄厚、技术高端的太阳能企业。2016年分别以6.49元/瓦和6.94元/瓦的单价两次公开招标完成了281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用屋顶光伏电站安装,共投入资金9328.46万元。2017年以6.28元/瓦的单价公开招标,建设了全县33个户用集中光伏电站安装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3104户,共投入资金9746.56万元。 两年时间投入本金约1.96亿元,完成了全县59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电站安装,于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并入了国家电网正常运营。光伏电站所有建设资金全部由县政府融资解决,确保了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的建设投入。 1、资金投入情况:2016年,扶贫办1400万元,新增债券1000万元,县莲宝投资公司贷款7000万元。 2017年县莲宝投资公司贷款10000万元,扶贫办100万元,合计投入1950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一、二期光优项目共投入9328.46万元,计提保质金201.8万元,已支出9126.66万元。 2017年应付光伏项目工程款9746.56万元,已付7500万元,还需付2246.56万元。应付新增智能监控费110万元、围栏费110万元、电力配套设施费350万元,合计支出19645万元。 3、资金管理运行情况: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整合县莲宝公司贷款、扶贫资金、债券资金,统一拨入光伏办,由光伏办按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支付管理。贷款利息目前由莲宝公司支付,到2017年10月已支付约622万元。 (五)明确效益分配 整个光优扶贫项目投入19645万元,年发电收入3000万元以上,按照合同要求,在莲宝公司贷款还清前电站发电产生的收入一半用于还贷,一半作为贫困户的收入,全县贫困户收入1500万元以上,户均年增收2500元左右。债款全部还清后,电站产生的收益全部归贫困户所有。这样既有效地确保了政府融资还贷的问题,又保障了贫困户的脱贫增收,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承担,而资本金随着每年还贷、利息逐年减少。 电费支付专卡管理,程序到位。做到按月结算、按月拨款。光伏电站每个月发电收入分两部分拨付,贫困户部分由电力公司拨付到开户银行,银行再转入到每户的专用售电收入银行卡上,政府融资还贷部分直接转入到县光伏办专用账户。 截止今年9月30日,总发电量近1800万度,产生了1764万元(每度电价计算是按本地标杆电价0.4143元和国家补贴电价0.5657元,合计电价为0.98元),其中贫困户应得收益已全部转入各贫困户的专用售电收入银行卡上,光伏产业扶贫成效显著。 (六)规范了运维管理 为保证光伏电站发电系统安全、经济、高效运行,县光伏办为每户贫困户制订并下发了《光伏户用电站维护管理手册》和《光伏扶贫明白卡》,上面印有光伏办工作人员的电话,保证24小时通畅,确保了贫困户随时有问题,随时能接听电话并解决问题,并且对户用集中电站的操作人员进行了集体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光伏发电系统的基本工作原理和各设备的功能,并要达到能够按要求进行电站的日常维护工作,具有能判断一般故障的产生原因及能解决的能力,当电站出现故障时,操作人员能及时将问题提交给相关部门,同时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设备厂家和维修人员及时到现场进行维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光伏发电是一项新能源发展项目,投入见效快、前景好,但在我县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部分干部和群众缺少专业知识、不懂技术、缺乏组织管理经验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1、设备安装不规范,影响发电成效。设备被树木、建筑物遮挡,减少阳光照射强度,降低光电转换,影响发电效果。贫困户因缺乏光伏知识,不懂发电技术,不敢接触电站设备,担心造成人身伤害,致使光伏电站保养维护未得到有效落实和保障,部分贫困户对在光伏板上的树叶、鸟粪、尘土不打扫清洗,降低了发电效益。 2、农电基础设施不完善,降低发电效率。因农村电网改造未能完全到位,少数地方电力设施陈旧老化,还有上网输出电线长、线径小、电阻增大,造成电力损耗严重,从而出现户用光伏电站自动跳闸现象,减少了发电时间和电量。电力公司在电量数据采集上也因设施陈旧,少部分贫困户数据采集不到,出现发电量为0的现象。发电电压、电量与电网电压、变压器容量失配,日光辐射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而弃光。电网电压不稳、变压器容量小,带来光伏电站电压失配或容量超限,使逆变器处于“超压保护--重新启动”反复调整中,甚至停止工作,使光伏系统不能正常发电或发电脱网,降低了光电转换效率。 3、运维管理服务不到位,运营维护体系不完善,存在光伏安装企业管护和维护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现象,还不能够随叫随到,缺乏应急处理能力,有的光伏安装企业的联系电话也没有贴于户用光伏电表上或给贫困户,有的联系电话被贫困户遗失。集中安装的区域围栏有的没有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管理不到位。 4、项目维护保障能力弱。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和光伏电站运维时间需要二十年,做好光伏扶贫项目的运维工作责任重大,而县光伏办只是临时机构,现只有一名正式借调人员、一名临时工作人员和一位兼职会计,光伏办工作人员不足不稳问题明显。 5、指标受限,难以满足贫困户诉求。户用光伏电站效益显著,越来越多的贫困户要求安装光伏电站,但因光伏扶贫建设上网指标不够而不能全部满足所有贫困户安装。 四、加强光伏产业扶贫的建议 光伏产业扶贫项目是一项投入少、见效快的新型致富项目,是引领贫困农民快速脱贫,实现可持续减贫的有效措施。为巩固项目实施成果,现就加强光伏发电项目扶贫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妥善解决安排工作人员和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每年还贷利息列入财政预算。 (二)建议购买户用光伏电站保险,以应对一些突发状况,确保贫困户收益。 (三)为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帮助贫困村民排忧解难,建议重点建设村级集体电站,项目收益用于扶贫事业。 (四)建议建立长期可靠的“三级”服务机制,加强项目运营管护。第一级,村级管护。建立乡村光伏发电扶贫合作社,组织项目群众自觉搞好设备日常维护。第二级,电站、线路巡检。选聘乡村光伏运营管护员,负责沿线巡查电站运行、入户开展维修服务。第三级,企业设立县级项目售后服务部。负责培训人员、指导技术、维修设备,解决一、二级在维护服务中的难题。“三级”体系完善运行,形成“公司+合作社+项目户”的维护服务网络,保障项目持续稳定高效收益。 (五)利用光伏产业扶贫的有利条件,加强精准脱贫机制创新研究。光伏产业扶贫对象特定、收益明确、现金结算、测评便捷、智能管理、效益持久,为建立健全财产性收益分配机制、扶贫对象退出机制,提供了理想的样本。建议以此项目为示范,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莲花特色的产业经验。 |